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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22 14:38:53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2〕6号)和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科高〔2022〕32号)精神,结合我区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1. 申报批次和时间。根据省规定的最后推荐截止时间(8月31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指导企业做好申报材料,我区企业申报材料纸件初稿(一式3份)分4批集中送交科技局,截止时间分别确定为:6月1日、7月1日、7月20日、8月10日。正式申报材料在国网提交时间分别为6月20日、7月15日、7月30日、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和推荐上报。

所有申报企业需于4月30日前提前报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表》;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条件的必须先申报评价入库。2021年高企申报未通过的企业、2021年度通州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企培育入库企业必须在第一批、第二批申报,否则区级高企培育奖励资金不予兑现。

2. 网上申报。今年高企申报采取“一网通报”的方式开展,企业经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仅需注册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网”),通过“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网上申报(原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不需再填报。

同时,申报企业需在市科技局一站式高企培育平台(https://nt.kjj.51kjdata.com,以下简称“市平台”)注册登录,填写或更新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自行申报的,需向市科技局申请备案(附件1),经区科技局盖章后在市平台上传备案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申报工作由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的,需进行绑定,在“中介机构”一栏填写机构名称、代码。市网企业信息不全的将无法推荐上报。

3. 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省通知,企业要认真准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合理选择申报批次,防止因申报过于集中造成网络拥堵。企业在国网正式提交后,可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印装订形成纸质申报材料,自行留存备查,不再报送科技局。

二、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

1. 申报时间。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市平台受理开始时间5月1日0:00,截止时间为8月15日24:00。

2. 网上申报。企业在市平台进行注册(如果高企申报已注册,不需要重复注册),经审核通过后登陆市平台,选择“高企入库申报”端口进行填报(只填写两年的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3. 申报市高企培育入库的企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条件的必须先申报评价入库、符合科技创业大赛条件的必须先报名参赛。

三、工作要求

1. 为组织好我区企业的高企及市高企培育入库申报工作,务请各镇(街道)高度重视,做到应报尽报,且在4月30日报送预报表,要为申报企业做好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

2. 各镇(街道)配合科技局完成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现场核查意见表》(附件2)。现场核查意见表经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根据申报批次,分别于6月30日、7月30日、8月30日前交至科技局。

四、其他事项

通州区(含通州湾示范区)企业申报材料由通州区科技局受理,地点:通州区行政中心主楼1229 室,联系人:朱家佳,电话:86514148。

南通高新区企业申报材料由南通高新区科技与人才局受理,联系人:邱天宇,电话:86599980。

附件:1.企业自行申报高企备案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现场核查意见表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

企业自行申报高企备案

科技局:

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高企申报由本企业自行组织,自行检查市平台填报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确认市平台、国网申报材料一致性,确保签字盖章齐全、附件证明材料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请科技主管部门给予重点指导。

备案企业(盖章):

2022年 月 日

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确认

科技部门(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现场核查意见表

企业名称


所属地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企业地址


与注册地是否一致

□是

□否

情况说明:

现场核查内容

1

基本情况

企业运营情况正常

2

告知承诺事项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申报材料中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与实际情况一致

3

人员情况

申报材料中科技人员岗位、人数情况及职工总数与实际情况一致

4

研发项目

申报材料中的研发项目与实际情况一致

5

研发机构

企业研发机构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6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申报材料中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实际情况一致

7

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申报材料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实际有相关岗位对应运行

现场核查人员

(签字)


各镇(街道)(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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